陈志强博士

发布时间:2016-12-26

 陈志强,1981年生,音乐学博士、副教授,现任福建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福建省首席代表,厦门市政府第五批“双百人才”——文化产业领军型创业人才;为亚太民族音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20099-20127月就读于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师从蓝雪霏教授),获音乐学博士学历/学位。从事交叉学科研究,并一直从事版权实务工作。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法,在艺术教育管理、艺术商业与市场管理、艺术传播管理以及艺术版权运营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市(厅)级课题3项,校级课题2项。在《人民音乐》、《时代法学》、《民族艺术研究》等刊物上发表《“战火纷飞”中的KTV经营者权利探讨》、《CISAC框架下海峡两岸音乐著作权的管理与诉讼》、《<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的“民间文学艺术权”实证研究——以南音为例》等学术论文十余篇。在艺术产业方面,作为团队负责人,现运营艺术科技文化产业项目已于2013年获厦门市政府双百计划支持。受众多词曲作者和唱片公司委托,携团队在福建省启动了大量的版权监测、许可、贸易和维权工作,涉及到现场表演、KTV行业、数字艺术等领域,并担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福建地方代表,为大陆、香港、台湾词曲作者及唱片公司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为本省内多家大型演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