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地方文献整理研究中心
省社科基地项目评审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省社科项目评审工作,确保科学、公平、公正地遴选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福建省社科联学术管理规范及有关要求,地方文献整理研究中心(以下称研究中心)省社科基地项目评审工作,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课题评审采用匿名评审方式,课题申报表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
三.课题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评审意见表,并按时将评审结果反馈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应对评审结果严格保密。
四. 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如申报课题,在评审工作中应予回避。
五.专家评审意见汇总后,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按分数高低排序予以确定并公示。
六. 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中心及省级以上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
七.在同等条件下,未在研究中心承担过省基地项目者优先。
地方文献整理研究中心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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