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人文学院学术工作坊“《四书章句集注》会读”系列活动第七期于田家炳楼517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读书会由人文学院邓少平博士领读,人文学院鹿苗苗副教授主持,薛学财、何斯琴、李良、杨亿力、李群喜、黄小菊老师及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子参与讨论,邓晓华院长莅临现场。
本次读书会主要从疏解的角度析读《论语·颜渊》“必也使无讼乎”章。首先,邓少平老师就本章进行逐句讲解。他用生动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本章的历史背景,并引用多家注释对“无讼”等重点词语进行梳理、阐释。邓少平老师指出,孔子认为之所以有诉讼案件发生,主要原因在于民风未有归于淳厚,而民风未归于淳厚,又因教化未大行于世。在孔子看来,明察善断固然必要,但通过教化减少诉讼才是社会和谐有序的最重要途径。随后,邓少平老师强调在对《论语》的学习研究中,会发现很多谜团和难以解释的矛盾,当对这些问题和矛盾进行剖析时,更多的应注意结合时代背景,并不是急于运用。
在最后的讨论环节,师生畅所欲言。老师们从不同的层次解答了同学们对“无讼”的理想状态的疑惑。围绕法制与道德等角度,老师发表了各自对“无讼”的理解,并对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各自的意见。其中,薛学财老师从本章与上一章的关联性问题中有所延伸,认为上下两章存在联系,但又有所区别,不可归为一谈,认为“无讼”即为没有争议。另外,邓晓华院长以“法”在古代与现代的区别、推演发表了看法,并为如何处理知识技能在社会治理方面的运用提供了新思路。
本次读书会令在场师生收获颇多,同学们不仅深化了对《论语·颜渊》“必也使无讼乎”章中典型思想和主张的认知,也从老师们的读书过程中获得一定的启示,对营造学院良好学习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文/彭梦颖 图/王培琰)
读书会现场:师生互动
读书会现场:观点阐释